爵士之旅(1)
黑人音乐时代
“Jazz”一词在美国由来已久,如今已经作为美国甚而世界文化的一部分融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爵士服饰”指时髦的穿着打扮,“爵士车”亦即豪华炫车——从“Jazz”这个英文单词的汉语音译“爵士”来看,大多数不明就里的中国人也都会把“爵士”当做是一种高雅、完全属于上流社会的音乐,但其实并不尽然。这种以大段即兴为标杆的音乐事实上与美国非裔黑人密不可分,无论起源、节奏掌控、乐器选择与编制还是著名的乐手,都与美国的黑人文化大有关联。虽然对于它名称的来源尚无一致的现点,但可以肯定的是,“Jazz”的发源地是新奥尔良的黑人聚居区,他们在美国的生活经验是最早爵士乐的灵感来源。
在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间接受了来自20世纪古典音乐的影响,60年代吸收了印度音乐的元素,又在随后的70年代借用流行音乐(摇滚和黑人灵乐)的形式——爵士在其发展过程中始终连续不断地接受新的影响,以保持它一贯的多样性,而其诞生本身就是各种风格的一个融合,是几个世纪以来多种音乐文化逐渐交汇的结果。在南北战争和世纪交替之间,这种结合了蓝调、灵歌、舞曲、非洲多重节奏和欧洲的铜管乐的黑人音乐随着奴隶制的废除、美国黑人大批迁往城市应运而生,1895年成立的巴迪•博登乐队被看做是爵士乐诞生的标志,宣告了一种黑人音乐时代的到来。
我即兴,我爵士
吸收了蓝调、欧洲乐器、非洲节奏和西式音阶的精华,现代意义上的爵士乐有着几个鲜明的特点。只提供乐曲的大纲和和弦结构,为乐手提供持续不断的即兴发挥和创造与想像的机会,成为爵士与其他音乐派别最大的区别。最初的即兴是从给流行的旋律加装饰音开始,逐渐地,这种灵活自由的演奏手法在表演中的重要性不仅等同甚至超过了对乐曲主旋律的演奏,从而形成了比拉格泰姆、蓝调、军乐团进行曲复杂得多的音乐作品。路易斯•阿姆斯特朗是即兴演奏的集大成者,正是他把早期小型乐队的集体即兴进化成更具意义的个人独奏,并将其发展成为一种非常有煽动性的风格,使之不必要依靠集体之间的相互补充配合也照样能活力十足。他的这种构思精巧、旋律般与主题和声行进交相辉映的即兴演奏逐渐成为后来几十年中即兴演奏的一种最主流的趋势。除此之外,爵士乐中用切分(重拍放在主拍之后)和较松弛的节奏营造随心所欲的摇摆感、取自于欧洲音乐的典型和声行进和乐器编制、曲子中相对不频繁的音量大小变化、为了增强听觉上的吸引力不断地变化音色的粗糙度、振动频率以及响度、打击乐器在音乐中占有的突出地位、以及短小反复乐段的广泛使用等等特点都为它提供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展现舞台。(未完待续)



